财新网披露,中国足协纪委会原主任王小平被控受贿645万元,当庭辩称无罪。
起诉书显示,因涉嫌职务违法,王小平于2023年3月21日被湖北省荆州市监察委员会留置,约半年后的9月18日,荆州市监委以涉嫌受贿罪将王小平案移送荆州市检察院,次日荆州市检察院将该案移交松滋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松滋市检察院指控称,2015年初至2019年底,王小平利用担任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原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原广州富力足球俱乐部等7家单位在违规违纪球员减轻或不适用追加处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645万元。
检方认为,王小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述指控的金额中有400万元涉及原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和恒大集团的相关高管,有30万元被指系原武汉卓尔职业足球俱乐部负责人委托武汉市足球协会相关负责人所送。余下215万元分别涉及以下单位的高管:原广州富力足球俱乐部、原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原上海绿地申花足球俱乐部、原上海上港集团足球俱乐部、原深圳佳兆业足球俱乐部。